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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工作將近三個月了
上週總公司研修處安排了為期一週的新人幹部訓練
所以這超級寒冷的一週內
我是待在台北上課的
好處~就是可以睡晚點
七點再起床就好
不用像平常日的五點半
題外話~

這五天的研修課程
分別由各分公司主管來跟我們分享經驗
當然這些課都不太是重點
因為就是聽聽課   學習經驗
因為想說的是
最後一天的『辯論賽』

每屆的新幹班都有辯論賽
而我們這組選的正方題目為~我國高等教育應採高學費政策
而我們分配到的反方題目為~愛應比被愛較為幸福

而為何我想在這寫這辯論賽勒
就是因為我是擔任反方
要催眠自己反方的論點
被愛應比愛較為幸福

不知道各位是怎樣的想法
『愛』與『被愛』何者較為幸福呢?
先不討論正方反方
單純以男生的角度而言
我想大部分都會選擇『愛』比較幸福
因為具有主動權
選擇自己所愛的來愛  來付出 來給予

而女生的想法也許大部分都是『被愛』比較幸福
因為可以享受被呵護  被疼惜
而且以個人的觀念   女生本來就覺得應該『被愛』

所以連同我在內的另外兩名隊友(共兩男一女)
一開始就為了『愛』與『被愛』何者比較幸福
在自己辯論
最後只好催眠自己『被愛』會比較幸福

而我方的論點是
愛~是付出  是給予;而被愛~是獲得  是接受
用以前單元操作(化工學科)的觀念『愛』是output,而『被愛』是input
不懂嗎?先把自己想像成一桶水(別太滿,因為沒有人的愛 是滿的)
而output  就是水流出去   input就是有水灌進來
你去『愛』一個人   是要付出自己的心力 去關心 去呵護  去體貼  去~去做一大堆事情
心裡會是甜蜜的,如果付出的不甘願   就不會是愛了
但是~如果水一直外流   總是會有耗竭的一天   
不斷的付出  期待著有所回應時而不得不到相對的回應
桶內的水也會流光(別跟我說 你可以愛一個人一輩子)
所以在『愛』人的狀態下    與其說是『幸福』不如說他是種『期待』是種『喜悅』
期待對方能有所回應
喜悅自己的付出與關懷

而當你『被愛』就像是有人把水倒到你的桶子裡
獲得了對方所給予的關心 呵護
別跟我爭論
如果愛你的對方 不是自己喜歡的對象  或者甚至討厭對方
那被愛不是很痛苦
我所指的『被愛』的狀態是自己有所感受的
感受到自己是被愛的一方
所以當對方不是自己所喜歡的那你不會有『被愛』的感覺
而對方一味的付出只是一相情願那也不是『被愛』的感覺

所以第一個申論點我方覺得『被愛』應比『愛人』較為幸福


而我方的第二個論述點在於
『愛人』的一方雖然自己擁有主動的選擇權利
選擇自己想要愛的人
但是~自己的這份愛    是要被對方所選擇 所決定的
真正的選擇權利(要不要接受)是在對方的手中
如果被對方『打槍』心裡的失落感及創傷會是比較嚴重的


『被愛』的一方感覺上總是被動的被挑選中
但是~要不要接受   其實真正的選擇權利 是在自己的手上
自己可以選擇 接受這份關懷   讓這份關懷擴大成『相愛』
所以我方覺得
被愛的一方 自己擁有較大選擇權
較接近相愛的境界
因為只要自己選擇 要 或  不要
即使選擇不要   對自己的傷害也不會太大

而為何我今天想寫這篇
也是因為這問題還是不斷的在問自己
因為那天辯論
一直被當箭靶
一直被對方問問題
可能是因為在辯論的時候太搞笑的(一共三場的比賽中~只有我們這場有笑聲 @@~)

還記得被問的幾個問題
其中有個我一直想要在辯駁的問題
對方辯友問我~
『請問你愛不愛你的女朋友』    我說~愛  (肯定句)
『請問你接送你女朋友上下班上下課 對他付出會不會覺得累』  我說~不會  (又是肯定句)
而我後來想要反駁的是
哇勒~~~
怎麼不問問我    還有沒有在一起     我會說~沒有   (一樣是肯定句)
就算 對對方再好   在一起時付出再多
付出的當時  是甜蜜的 是喜悅的 是心甘情願的
但是這份『愛』會耗損
因為對方的消磨而減少
慢慢的『愛人』時 那份幸福的感覺  會變淡
也許這份『愛』會轉化成為『情』  一種『親情』一種習慣
很多情侶在一起的前三個月彼此相愛
但是之後多多少少這份感覺會慢慢變淡
轉化為『親情』(像是家人的感覺)或是『習慣』(生活中、工作上的重要角色)
當然也蠻多的會轉化成『分手』(這點應該不用多做解釋~通常是溝通不良  或是機能可被取代)

而我想辯駁的就是
就算當初有多愛對方
覺得這份愛是有多幸福
但是自己還是會漸漸的淡忘

但那位曾經被愛過的朋友說過
他感受到的那份愛
或許在一起時沒這麼深刻體會
但這份幸福的感覺
雖然只是曾經  但是會永遠在她心裡


愛人的幸福(就算曾經很認真的愛過)
還是可能會因為對方的冷淡、拒絕、或是關係的終止
而有所改變
但~
被愛的幸福
我相信
不論是時間的流逝、關係的改變這份被愛的幸福感覺
會永遠留在心底的  如果你真的被愛過


跟位朋友聊天談到
她說~
男女會結成夫妻未必是有愛
也許是在『感情』、『工作』、『生活』
這三方面與對方有密不可分的關係
因為『愛』是會消失的
而後續的婚姻生活有時也只是去容忍對方(對方也同樣在容忍)
每對夫妻其實期待的不是對方有多愛自己
而是能給自己一個安定和諧的生活
他對我的告誡~~~
『結了婚之後不論愛不愛對方,別作個會讓女人傷心失望的男人』

好像寫太多了
其實這樣的感情觀念
是永遠也討論不完
也永遠沒有一個秤可以來衡量的
因為我還是會覺得
去愛一個我想愛的人   會比較快樂
被一個我愛的人愛  會很幸福
因為我會用更多的愛來回應    (應該會吧~哈哈)


愛睏了~~~


另外的爭辯~
有人問說
被愛會讓人只單純的等待
等待著被愛
但~愛人不也是嗎
也是等待著那個人出現
也是種等待
總不可能見一個愛一個吧
在這一個與一個之間 不也是等待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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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cott10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